关闭江海职业技术学院注册入学“优先录取”申请须知
各位考生:
2011年我校招生章程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优先录取:
(1)艺术特长生:高中阶段①、在县级及其以上单位文艺汇演中获得奖项的考生;②、器乐考级获得8级及其以上证书的考生。
(2)体育特长生:高中阶段①获得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②在县级及其以上单位体育单项竞赛中获奖,或团体项目获奖,本人为主力队员。
(3)学科竞赛:高中阶段在县级及其以上单位组织的学科竞赛中获得奖项的考生。
(4)技术创造:有超常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科技发明创造方面有显著成绩者(其获得的各种专利及科技发明须经我校专家认定)。
(5)思想品质方面:在高中阶段被校级及其以上单位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称号;或有见义勇为等好人好事受到校级及其以上单位表彰的考生;或在高中阶段,有突出表现,经所在学校推荐的考生。
(6)学业水平测试单科成绩突出者。如,选测科目:其中一门达B级及其以上等级;或必测科目:其中二门达到B级及其以上等级的考生。
(7)目前我校各专业已与省内外大中型企业进行合作办学,开展订单式培养。凡毕业后自愿到相关企业服务并经该企业考核合格签订培养协议的考生。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请填写“优先录取”申请表(点击此处打开),我校接到申请后,即主动联系考生予以落实。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