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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银龄教师”公告(长期)

为贯彻落实《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教师(2023)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银龄教师支持民办教育行动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4〕4号),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学科专业的“银龄教师”。现将“银龄教师”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已按国家相关规定正式办理退休或提前退职的高级职称教师,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2.企业“内退内养”或退休的原一线技术人员,具有高级职称或高级技术技能证书。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

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3.热爱教育事业,有团队合作精神。

三、选聘岗位及岗位职责

1.专业(实训)教学岗: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高校教师或企业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专业课程教学、实验实训教学。

2. 专业带头人(项目负责人)岗:具有正高职称的高校教师或企业行业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相关专业建设及团队建设;引荐社会和其他高校资源,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指导研究制定基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方案实验实训室建设;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大学生双创大赛、职业规划大赛;指导教师参加省级以上教学能力大赛;指导教师建设省级以上在线精品课程、规划教材、课程思政示范课等优质教学资源;指导教师开展教学研究,申报省级以上教研、教改课题和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指导教师申报省级以上优秀教学团队、优秀科技创新团队、产教融合平台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各项平台项目;指导教师申报市厅级以上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和横向合作项目。在校工作时间和承担教学工作量(包括学术报告、授课、讲座、督导、指导等)双方协商。

四、薪酬待遇

1.专业(实训)教学岗:按照外聘教师课金标准支付课金。如实际完成的教学工作量达到专任教师教学基本工作量的70%,寒暑假额外核发1500元/月薪资。

2.专业带头人(项目负责人)岗:核发5000-10000/月基本工资,并视专业(项目)建设达成情况给予奖励,奖励标准参照《江海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奖励办法》执行。(具体薪资待遇一人一议)

五、保障措施

1.“银龄教师”与学校签订固定期劳务合同,学校按月发放薪酬,期满考核合格且年龄、身体条件均符合条件者可续聘。

2.学校为“银龄教师”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3.学校为“银龄教师”购买意外保险(因病、因伤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原单位医疗关系和医保有关规定办理)。

4.学校每年为“银龄教师”提供一次健康体检。

5.对家庭所在地在扬州市以外的“银龄教师”,聘期内由学校提供校内公寓。

六、应聘方式

1.对照《江海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银龄教师”招聘岗位表》填写《“银龄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1、2)。

2.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明、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原件面试时提供)。

3.近五年公开发表和出版的学术成果清单复印件(原件面试时提供)。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清单复印件(原件面试时提供)。

4.三甲医院体检合格证明。

5.应聘者经学校初选后,由江海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正式通知本人面试。对应聘者给予报销往返交通费。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扬州市经济开发区扬子江南路5号

电子邮件:561656336@qq.com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14-87579905


附件1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银龄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银龄教师”招聘报名表.docx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