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是深化理论学习、加强理论武装的必然要求,对于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时刻保持理论清醒,进一步提高对党中央决策部署的理解力、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适用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党委会。党委要把“第一议题”学习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三、“第一议题”主要学习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最新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召开的重要会议精神和重要文件;上级明确要求组织学习的其他内容。通过学习,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四、党组织书记是落实本级“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党委“第一议题”学习的主体是校领导班子成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五、“第一议题”学习可通过领学导读、交流研讨、专家解读、专题辅导、观看专题片等适当形式开展。“第一议题”学习可联系思想实际、工作实际,深入学习领会,研究贯彻落实举措。
六、党委宣传部负责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执行落实,会前负责提出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资料收集和安排建议,经党委书记审定后组织实施。同时负责做好记录。
七、“第一议题”学习应适时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重要形式。党委书记要带头领学,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
八、党委宣传部要做好“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定期跟踪指导,强化监督检查,提供学习服务。要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有关重要文件学习要严格按照保密规定,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
九、二级党组织参照执行。
中共江海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