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5-2017年度扬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2/22 14:42:52    浏览:3870
 

各市级学会(协会)、高校科协:

根据扬府传发[2018]28号文(见扬州科协网通知公告栏),将开展2015-2017年度全市科技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在我市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相关科学领域开展科学研究与攻关、技术开发与应用、科学技术普及与推广、科技人才培养与科学技术管理、专利发明与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并取得突出业绩的各行各业在职科技工作者(含柔性引进的有显著业绩的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

二、评选条件

能够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爱国主义、求实创新、拼搏奉献、团结协作精神,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在创新创业的实践中取得显著成绩,并在以下至少一个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1、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产品或服务,开发、应用、推广科技成果,形成新标准、新产业、规模化应用示范,经济效益显著,或在本区域、本系统、本单位主持重点工程、科技项目中作出突出贡献,技术水平和成果转化率在本市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

2、在科研、教学、生产和管理等方面的学术研究,具有较高的独特性见解、理论性探索、创新性论述和实用性价值,并在省以上同类研究中处于领先水平。

3、在科学技术普及、智力开发、新技术推广和科技咨询服务等活动中成绩显著,或长期工作在科研生产第一线,刻苦钻研,艰苦创业,作出了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4、具有较高的科技管理和组织领导才能,科技管理绩效和人才培养工作在市以上同类中处于领先水平,并被省以上推广应用。

三、推荐名额

推荐名额为50名,市级学会推荐名额为11,高校科协为8名。评选表彰名额共30,其中10名为“扬州市十大科技之星”,20名为“扬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

凡获得过“扬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表彰的不再推荐。

公务员不在推荐范围之内。

四、推荐材料及要求

1、因时间紧、任务重又在节日期间,请各市级学会和高校科协立即行动,充分酝酿,按照民主推荐并经(常务)理事会或委员会研究决定后及时报送。因高校有单独推荐渠道,请市级学会不要推荐工作单位在高等院校的会员。每个推荐单位原则上报1人。

2、请各推荐单位于2018224前将《2015-2017年度扬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电子版报市科协学会部。

联系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403号市科协学会部

联系人:王翾

联系电话:051487336887  18905272265

学会部邮箱:yzkxxhb@163.com

 

附:2015-2017年度扬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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