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扬科协字[2016]12号
关于印发《2016年学会创新和服务能力
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级学会(协会)、高校科协:
现将2016年学会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相关表格等附件材料可在市科协网站(http://kx.yangzhou.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扬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6年2月19日
2016年学会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一、实施内容
(一)综合示范学会
项目内容:培育在服务创新驱动、服务社会与政府、服务科技工作者、服务自身发展等四个方面全面发展、综合能力排在前列的学会。
申报条件:基础扎实,综合实力强,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服务站、学术交流精品、科技思想库建设,在四个服务方面成绩显著。
项目数量:3个
(二)承接政府职能示范学会
项目内容:以“政社分开”为前提,支持学会积极主动参与政府对社会组织的评估工作,围绕决策咨询、科技评价、科技奖励、技术标准和规范制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和继续教育培训、技术鉴定、专业机构水平评价等方面,依法开展政府职能的转移承接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申报条件: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社会公信度高,承接政府职能工作的效果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充分认可。
项目数量:3个
(三)基础管理创新示范学会
项目内容:支持学会在原有薄弱的基础上创造条件、改革创新,设有具备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专职秘书长或专职常务副秘书长,优化理事会成员结构,理事长在学术和行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分支机构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实行会员登记制和会费缴纳制,秘书处办公自动化程度高。
申报条件:在自身建设上取得显著进步,学会对会员凝聚力明显增强,综合竞争力大幅提高。
项目数量:3个
(四)科技创新服务站
项目内容:以学会的专家会员为依托,建立科技成果库、科技人才库,利用院士专家扬州行、海外专家扬州行、院士专家工作站、海智工作站、企会协作等活动载体,面向全市有关企事业单位、特色园区、基层医院和农村提供科技服务,形成一套带领学会专家柔性流动、灵活服务的创新机制。
申报条件:
(1)会员参与积极性高,服务项目切实围绕企业及基层一线发展急需解决的关键难题和迫切需求;
(2)建站学会与服务对象之间签有协议,双方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提供的技术及其衍生产品科技含量高,对服务对象的发展能起到关键作用;
(3)通过项目实施能够实现科研与生产的有效结合,能够在培养创新型人才以及创新型技术研发、推广和应用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项目数量:5个。
(五)学术交流精品
项目内容:以创新创优为目标,重点扶持一批优秀学术活动,一批品牌学会期刊,一批特色学会网站。学术活动除扬州市科协主办的科技论坛、学术年会、科技茶吧等,还包括各学会自身开展的新观点、新学说学术沙龙,大型、综合、学科交叉学术会议,小型、高端、前沿学术研讨会,国际学术会议等。
申报条件:
(1)申报学术活动:必须选题明确,内容与形式具有创新性,对学科发展、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有积极影响;主办、承办单位在本项目领域具有学科或技术优势,组织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及主题、专题报告人在学术界有较大影响,项目应于2016年内实施并在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
(2)申报科技期刊:必须具备较高的学术质量,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在全市引领学科或专业领域的作用不断显现;
(3)申报学会网站:必须是能够成为传播最新科技知识、发布学科、行业(产业)发展动态和趋势、推荐最新科技成果的重要平台和学会服务会员,服务社会、展现能力的重要载体。
项目数量:扬州科技论坛(学术年会)分会场10项,科技茶吧、学术沙龙、学术会议等学术活动10项;科技期刊2项;学会网站2个。
(六)科技思想库
项目内容:市级学会可联合高校科协、县(市、区)科协等各级科协组织共同开展重大软科学课题研究,编报《科技工作者建议》。同时,支持学会或者学会群与地方党委、政府就政策制定的决策咨询、重大项目的评价论证、产业发展的规划研究等签订合作协议,建立党委政府智库。
申报条件:围绕市科协发布的软科学课题研究指南的课题开展调研,能够形成具有较强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科技工作者建议。智库建设须与地方党委、政府签订合作协议,有具体的合作内容,2016年至少实施一个合作项目。
项目数量:《科技工作者建议书》28份,党委政府智库1个
二、申报资格
(一)申报示范学会和重点项目的学会,需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前连续两年社团年检合格;
2、内部管理规范,组织领导有力;
3、配备有较强执行力的秘书长(或副秘书长);
4、财务资产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专门财务管理人员。
(二)申报综合示范学会的学会,除满足以上四个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秘书长(或副秘书长)专职化;
2、拥有独立银行账号,经费独立使用。
(三)综合示范学会、承接政府职能示范学会、基础管理创新示范学会这三类示范学会不得重叠申报,即一个学会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进行申报。科技创新服务站、学术交流精品、科技思想库这三个重点项目可以重叠申报,但同一类别限报1项。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会,对其申请示范学会和重点项目不予受理:
1、有违纪违法行为;
2、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受到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
3、未按要求完成市科协交办的有关工作或委托的项目。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2月):市科协通过调研听取各方意见,研究制定实施提升工程的意见和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印发相关文件,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各学会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项目的申报和实施等重大事项要经学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研究批准,同时,主动向有关支持单位汇报,积极争取重视和支持。
(二)立项实施阶段(3—11月):各学会结合自身特点,结合学会实际制订创建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目标、发展重点和工作进度安排,准备相关申报材料。申报书为评审工作的主要依据之一,申报单位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和严肃性。3月底前完成申报,由市科协会同评审专家组,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受理学会申报,对取得阶段性成果且对照条件符合申报要求的学会进行立项。
(三)评审验收阶段(12月):对予以立项的综合示范、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示范、基础管理创新示范条件的学会根据创建标准和要求进行评审验收;实施重点项目的学会按要求提交相关书面总结材料,接受评审专家组的考核验收。对通过验收的示范学会和重点项目,市科协将按照标准给予专项资金奖补。
附件:1、扬州市科协“综合示范学会”申报书
2、扬州市科协“承接政府职能示范学会”申报书
3、扬州市科协“基础管理创新示范学会”申报书
4、扬州市科协“科技创新服务站”项目申报书
5、扬州市科协“学术交流精品”项目申报书
6、扬州市科协“科技思想库”(智库)项目申报书
附件1:
“综合示范学会”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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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学会(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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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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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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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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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信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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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报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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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制
二○一六年
基 本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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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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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长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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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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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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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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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长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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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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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长任职情况 |
专职□ 兼职□(如秘书长兼职,请填写专职副秘书长信息,如无专职副秘书长,可不必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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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副秘书长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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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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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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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挂靠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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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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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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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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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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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任职情况 |
专职□ 兼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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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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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任职情况 |
专职□ 兼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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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机构情况 |
工作委员会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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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委员会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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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会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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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资产制度情况 |
有专门的财务制度 暂无专门的财务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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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筹集总额 (万元) |
201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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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支出总额 (万元) |
201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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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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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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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房面积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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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房产权性质 |
自有产权□ 租用 □ 相关单位提供□ 其他 □ |
2015年净资产总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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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机构专职人员总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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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人员情况 |
社会聘用人员 人 返聘 人 挂靠单位选派人员 人 事业编制人员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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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会员 (人) |
个人会员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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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会员 (个) |
团体会员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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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缴费个人会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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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缴费团体会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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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务 创 新 驱 动 工 作 综 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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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引领(通过各种形式的学术研讨,在促进学科发展或行业共性技术进步方面的作用和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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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学术活动(品牌活动的名称、参与人员的规模和层次、交流的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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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期刊建设、学会网站建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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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服务工作(在开展技术咨询、推广和服务,以及建设“科技创新服务站”重点项目的举措和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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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务 社 会 和 政 府 工 作 综 述 |
科技评价(参与科技成果评价、机构评价、资格认证认定、技术鉴定等方面的举措和绩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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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奖励(奖励名称、授奖数量、所颁奖项获得省、部及国家奖情况、奖项的组织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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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思想库项目建设的举措和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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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普及工作(开展品牌科普活动、科普作品创作、科普形式创新以及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等方面的举措和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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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政府部门委托工作任务及承接转移职能方面的举措和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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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务 科 技 工 作 者 工 作 综 述 |
会员服务机构和制度建设(会员服务机构岗位设置、会员服务制度建设以及吸纳优秀会员入会等的措施和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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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服务方式和手段(在开展继续教育培训、人才表彰举荐、人才评价等方面的举措和绩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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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务 自 身 发 展 工 作 综 述 |
在民主办会、分支机构管理、秘书处职业化改革等方面的制度建设情况和管理举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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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管理(会员发展情况,落实会员登记和会费缴纳制度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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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学 会 意 见 |
我会保证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申报事项和工作计划已经学会 届 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我会愿意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接受监督、审计和评估,并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专家组评审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领导小组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市科协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承接政府职能示范学会”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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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学会(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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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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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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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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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信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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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报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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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制
二○一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