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协,市级学会(协会)、高校科协,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全市科技工作者状况,及时反映科技工作者建议和诉求,市科协决定设立10个“扬州市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站点”(以下简称“调查站点”),依托调查站点开展全市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和相关课题研究,在科技人才配置、科技政策制定、科技事业发展等方面,积极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县(市、区)科协;
2、市级学会(协会)、高校科协;
3、在扬中国科协和省科协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站点所在单位;
4、联系科技工作者广泛、科技工作者相对集中的其它单位。
二、申报条件
1、能够完成站点的主要工作任务(见附件1);
2、具备保证调查站点正常运行的基本办公条件;
3、具有热心为科技工作者服务的站点负责人和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
4、科技工作者密集或联系科技工作者密切,具有开展调查的便利条件。
三、设立程序
1、申报。申报单位填写《扬州市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站点申报表》(见附件2),经单位签署审核意见、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纸质文件一式两份报送市科协宣教部。
2、评审。市科协根据各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区域、行业分布以及单位性质等综合考虑,择优确定调查站点。
3、公布。市科协对评审结果以文件形式予以公布。
四、站点管理
市科协按照《扬州市科协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站点设立和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对确定的调查站点进行授牌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每年对全市调查站点进行综合评比,对成绩突出的调查站点及调查员将分别予以表彰。
请各申报单位于2018年6月15日前将申报表报市科协宣教部。
联系人:李佳坤刘悦
电话:87939283
附件1:《扬州市科协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站点设立和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2:《扬州市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站点申报表》
扬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二O一八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