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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产业学院建设指标体系(试行)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产业学院建设指标体系(试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说明

检查方式

考核分

备注

1.合作办学

20分)

1.1

体制机制

10分)

①建立由校企双方代表参与的产业学院理事会、专家指导委员会,明确各方职责,理事会行使产业学院重大事项决策权理事会和专家指导委员会需定期开会研究当年产业学院工作,理事会至少1次/学期,专家指导委员会至少2次/学期。(5分)

②产业学院成立校企双方共同组成的学院日常管理运营团队合作企业管理人员占产业学院管理团队总人数的30%及以上。(5分

提供支撑材料(校院级正式行文、会议记录、图片等);

提供支撑材料(管理人员名单、相关管理制度文件、工作计划和总结等)。

 

 

1.2

合作条件

5分)

合作企业近三年社会信誉良好,区域龙头企业或本产业领域标杆性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规模以上企业)(5分),其他企业酌情赋分。特殊情况,由产业学院提供支撑材料,酌情赋分。

提供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1.3

资源投入

5分)

合作企业应围绕产业学院教学资源开发、产教融合平台建设、企业文化氛围营造等方面进行投入包括实验仪器设备、课程资源奖学金等软硬件资源)。资产评估值≥10万元/年(5分),≥7万元/年(4分),≥4万元/年(3分),≥1万元/年(2分),1万元/年以下(1分)。

提供相关财务证明或固定资产证明,其他资源建设提供支撑材料。

 

 

2.合作育人

40分)

2.1人才培养要求10分)

①校企双方围绕产业人才需求,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体现产教融合特色以及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要求。(5分

②工学结合实行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订单式等培养模式培养学生数量不低于涉及专业人数的20%。5分

提供教学管理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相关支撑材料。

 

 

2.2教学资源建设

10分)

①校企双方共同开发课程、更新教学内容开创项目式教学、案例式教学、探究式教学等多种教学模式。课程开发要求达到1门/年及以上(如课程内容更新达到1/3以上,等同于开发1门课程)。4分

②校企双方打造专业教学团队进行线上线下课程教学资源、教材等开发联合开发教材总量要求达到3部。3分

校企共同组织开展研究与实践将研究实践成果融入到教学中,项目、任务或案例数量要求每年新增5项。3分

提供支撑材料,涉及到具体教学教材开发的项目,需提供教材原件。

 

 

 

2.3合作实践教学

20分)

校企共建集实践教学、技术研发、培训服务多功能一体的校内实训基地。(5分)

合作企业建有至少1个高水平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接受相关专业学生到企业实习,且实习时间不少于6个月。实习学生数达到产业学院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100%(5分),≥80%(4分),≥70%(3分),≥60%(2分),60%以下(1分)。

校企共同组织参与我校教学管理部认定的相关师生专业竞赛,市级奖项1分/项,最高3分;省级奖项2分/项,最高4分;国家级奖项5分/项。

④产业学院每年社会培训人员数量达100人/年。(5分)

校内实训室实体展示;

-④提供教学管理部等职能部门出具的支撑材料。

 

 

 

3.合作就业(20分)

3.1就业创业成果

20分)

产业学院合作企业接纳毕业生就业人数占产业学院总毕业人数≥50%5分),≥40%(4分),≥30%(3分),≥20%(2分),20%以下(1分),没有不得分。

产业学院毕业学生专业对口就业率达≥80%5分),80%以下按比例酌情赋分。

产业学院毕业学生高质量就业率达到≥40%(5分),≥30%(4分),≥20%(3分),≥10%(2分)。

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产业学院专业教学体系,双方共同推进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数量达1个/年。5分

提供就业指导中心、教学管理部等职能部门出具的相关支撑材料。

 

 

 

4.合作发展(20分)

4.1师资队伍建设

10分)

企业教师参与教学,人数达到5人/年及以上,均授课32课时/年(实习、毕业设计论文除外)。4分

②有计划地派遣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打造高素质“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双师比例达90%以上3分,70%以上(2分),50%以上(1分)。

③建产业学院大师工作室、名匠工作坊评定为市级及以上大师工作室或名匠工作坊3分),校级(2分),没有不得分。

提供教学管理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支撑材料;

工作室或工作坊实体展示。

 

 

4.2合作科技研发

10分)

校企联合开展产品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工作,取得的专利数量达1项/年根据专利类型赋分:a.发明5分,b.实用新型4分,c.外观设计3分如有重大突破等情况,可申请额外加分)。

②加强与行业企业的横向课题研究,企业提供横向课题经费,工科类≥15万元/年、文科类≥10万元/年5分;工科类≥10万元/年、文科类≥5万元/年(4分);工科类≥5万元/年、文科类≥1万元/年(3分);工科类5万元/年以下、文科类1万元/年以下(2分),没有不得分。

提供成果及专利的支撑材料;

提供学校财务出具的横向课题经费等支撑材料。

 

 

5.加分项(10分)

产业学院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促进了区域经济增长,受到市级以上的表彰和鼓励。

产业学院办学的经验做法,得到市级以上的新闻媒体报道,受到社会广泛好评,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

产业学院的办学及人才培养模式特色鲜明,在某方面取得重大突破。

④企业有较大捐赠。

⑤有其他较大成果。

备注:以上5项根据具体情况,酌情赋分。

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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