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务年终报销、结账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二级部门、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3年年终结账及财务决算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务报销时间安排
(一)对外报销截止时间
财务处对外办理业务的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15日(周五)。自12月18日(周一)起,财务处停止日常非必要的报销业务。因银行每日对私汇款额度有限,请各位领导、老师们尽早办理相关业务,避免扎堆及延误报销现象。
(二)2024年对外报销时间
待定,待年终结账完毕另行通知。
二、财务决算相关要求
(一)往来款清理
各二级单位尚有借款未归还、预汇款项尚未提供发票,或有保证金等暂存款项应清退的,请于2023年12月15日前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二)及时缴销相关票据
自12月22日(周五)起,款项未到学校账户的项目,不再开具增值税发票;已开发票款项未到的项目,请责任人及时催款,确保款项按时到账。
已领用内部收据的部门,请于12月22日前到财务处办理年度核销手续。
(三)固定资产及时报销
对于已经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的资产,请各二级单位及时于财务处结账前办理财务报销手续,以确保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感谢各二级单位长期以来对财务处的理解和支持,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财务处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