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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

级学院:

为做好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1〕3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型:

1、学费补偿:在校生/应、往届毕业生应征入伍,申请学费补偿,一次性补偿已读学制所交的学费。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一次,请勿重复申报

2、学费减免: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的学生、退役后考入学校的生。符合条件的学生一次性提出申请,逐年减免学费,往年已申报过的请勿重复提交材料

(注:退役入学是指学生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

3、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政策:在籍在校的退役复学、退役入学学生,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无需经过贫困认定。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与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不可兼得。

二、资助标准:

1、学费补偿、学费减免标准见下表,具体资助金额按照学生实际学费标准上报(时间结点以入伍、退役复学、退役入学的时间为准)。

 

2022年1月24日前

2022年1月24日(含当日)至2023年8月31日

2023年9月1日(含当日)后

资助标准上限(本专科生)

最高8000元/年

最高12000元/年

最高16000元/年

2. 全日制在籍在校退役士兵(包括退役复学、退役入学两类)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分春秋两学期发放。

三、学生申请流程:

1、学生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信息、打印资助申请表手填及复印无效

2、学生将表格填写完整,至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退役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签字盖章。其中退役入学类学生需由退役军人事务局在证明其“自主就业”身份那栏盖章。

3、校内财务部门确认财务信息。(申请表Ⅱ均需要审核盖章

4、学生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上交至各自所在的二级学院审核。

四、学生所需提交材料清单:

(一)学费补偿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4.毕业生入伍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二)学费减免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退伍证书复印件。

五、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在1025前上交申请材料,并准确填写上报附件2: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服兵役学生资助申请信息汇总表》电子档、盖章纸质档至学生工作部。

2、各二级学院应明确服兵役学费资助工作负责人,有专人负责资助政策宣传、申请材料收集、审核、信息汇总上报工作。申请材料经学院审核后由负责人统一汇总上交学生工作部,学生不得自行提交未经学院审核的材料。

3、对已上交申请材料并经学院审核通过的学生,不再催缴其剩余学年学费。

4、学院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校内初审,对申请人的“入学时间、入伍时间、退役时间学费标准”等关键信息进行核准,并填写附件1:《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资助校内审核表》。

5、已经申报过相同类型资助的学生请勿重复上报材料。

6、学院应及时通知学生进行申报,如学生因自身原因未按时上报申请材料,导致延迟或无法申请资助,责任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

 

 

联系方法:0514-87579910E-mail:jianghaixsc@sina.com联系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南路5号22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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