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海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度
教科研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江海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扬江院[2019]54号),简称《奖励办法》,凡属学校在编在岗人员,在2024年度以“江海职业技术学院”为署名单位的教科研成果均属本次奖励范围。实行先申报后奖励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申报范畴
(一)论文、论著奖励
1、论文类: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在中国知网可查询,以“江海职业技术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的第一作者,符合《奖励办法》中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和人文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奖励范围,非核心期刊出版周期至少为月刊。
2、著作类:学术著作奖励是指对我校教师为第一作者且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国内正规出版社公开出版的专著(不含教材、通俗读物、论文集等)进行的奖励,一般应在100页以上。
(二)专利和注册软件奖励
以我校为第一申请单位的职务发明,即知识产权归江海职业技术学院所有的授权有效专利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各类知识产权必须持有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国家版权局颁发的相关证书,同时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国家版权局查询到的有效专利佐证材料。
(三)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奖励
1、教学资源建设类项目:奖励获得国家规划、省高校重点高水平教材立项建设的项目。
2、技能竞赛类项目:奖励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在国家级、省级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学生技能大赛、人文素质类大赛、优秀毕业设计项目中获奖的教师和指导教师,与当年学校教师节奖励不重复,不足的补差额。
(四)获奖成果奖励
1、教学成果奖:专指由学校推荐参加的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类评奖。
2、科研成果奖:专指由学校推荐参加的由各级科研和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科学技术奖、发明奖、专利奖、科技进步奖等科研成果类奖项。
3、获奖论文:以“江海职业技术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的第一作者,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市(厅)颁发的表彰(奖励)证书的学术论文。
(五)科技团队、教学团队奖励
专指由学校推荐参加的由各级科研和教育主管部门立项建设的科技团队、教学团队。
(六)科研平台、实训基地建设、工作室奖励
专指由学校推荐参加的由各级政府、科研和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申报并批准立项建设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师工作室。
二、成果申报规程
1、凡申报2024年度教科研成果奖励,其成果持有人必须提供相应的成果原件和佐证材料,若只提供著作、论文、专利、获奖成果证书的复印件,不得作为成果申报的直接依据。
2、学院(部)教师的成果,由所在单位进行归口登记汇总初审。
3、职能部门人员的成果,由各部门收齐汇总登记。
4、教科研成果发表(发布)的时间范围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5、成果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上午11:00,逾期不再受理。
三、材料报送
1.2024年度教科研成果奖励申报一览表(论文类)(附件1)纸质1份+电子档,论文原件(论文封面用小标签写上名字、目录用记号笔标出,正文折叠);
2. 2024年度教科研成果奖励申报一览表(著作类)(附件2)纸质1份+电子档,著作原件;
3.2024年度教科研成果奖励申报一览表(专利)(附件3)纸质1份+电子档,授权专利证书和有效专利佐证材料纸质1份+电子档;
4.2024年度教科研成果奖励申报一览表(获奖成果类)(附件4)纸质1份+电子档,证书原件+复印件+电子档;
5. 2024年度教科研成果奖励申报一览表(教学资源建设类、团队、平台、基地项目类)(附件5)纸质1份+电子档,教学资源建设类、团队、平台、基地项目类材料纸质1份+电子档;
6. 2024年度教科研成果奖励申报一览表(技能竞赛类)(附件6)纸质1份+电子档,证书原件+复印件+电子档;
请各单位将符合《奖励办法》规定的成果报送到图书馆603教务处,电子档发送至邮箱jyk87571429@qq.com,联系电话:87571429。教务处将组织评议并予以公示。
四、成果违规处理
凡获得奖励的教科研成果,若有抄袭、剽窃、侵权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行为,经查实后,撤销获得的奖励,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1-6:2024年度教科研成果奖励申报一览表(论文类、著作类、专利、获奖成果类、项目类、竞赛类)
附件7:江海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扬江院[2019]54号)
附件8:专利查询结果佐证材料示例
教务处
2025年11月4日
附件.zip